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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1-06-24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

豫政办〔2020〕27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加快数字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健康有序推进我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推动数字经济与新型城镇化融合发展,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以信息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要求,以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公共服务能力为重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加强政府引导,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服务和产业发展全面深度融合,实现城市治理智能化、集约化、人性化,有效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创造力、竞争力和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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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便民惠民。以解决城市治理“痛点”为主攻方向,突出为民、便民、惠民,着力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便捷化,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顶层设计,系统布局。统筹考虑发展布局,强化顶层设计和分类指导,明确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重点内容和标准规范,推动整合优化和协同共享,实现建设模式由分散建设向共建共享转变。

  3.政府引导,多元参与。强化政府在规划引领、统筹协调、政策扶持、应用示范等方面的引导作用,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建设和运营模式创新,注重激发市场活力,健全可持续发展机制。

  4.因地制宜,科学有序。以需求为导向,根据城市规模和发展特点,因地制宜、因城施策,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有序推动行业智慧化应用,避免贪大求全、重复建设。

  (三)主要目标。到2022年,建成一批特色鲜明、集聚和辐射带动作用大幅增强、综合竞争优势明显提高、在保障改善民生与创新社会管理等方面成效显著的新型智慧城市,探索出一条符合省情的新型智慧城市发展路径,推动1—2个试点城市达到全国一流智慧城市水平。

  到2025年,各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智慧化水平整体大幅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更加智能,城市管理更加精细,公共服务更加智慧,生态环境更加宜居,产业体系更加优化,发展机制更加完善;县域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全面展开,覆盖城乡的智慧社会初步形成;建成5个左右全国一流的新型智慧城市。

  二、总体架构

  我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以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为主体,原则上基于“一个平台、三大体系、四大应用”的一体化架构规划实施,各县(市、区)可根据自身需求依托市级统一的中枢平台开展特色智慧应用。

  建设一个平台:建设新型智慧城市统一的中枢平台,汇聚城市海量数据,形成市级统一数据资源池,支撑各行业、系统有效运行及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依托市级统一中枢平台分工协作、联动发展格局。

  构建三大体系:构建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体系,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统一提供网络、计算、存储、物联感知等资源服务;构建标准规范体系,各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按照全省统一的标准规范推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构建网络安全体系,实现城域网络安全态势感知、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灾难恢复一体化。

  开展四大应用:以需求为导向,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基础上,按照强化共用、整合通用、开放应用的思路,重点开展城市治理、民生服务、生态宜居、产业发展4类智能化创新应用。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基础设施集约化。

  1.加快推进5G(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网络建设。加强规划引导,做好5G基站建设规划与各级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衔接工作。推动中国移动网络云郑州大区节点、中国联通5G核心网中部大区中心等建设,巩固提升我省全国网络枢纽地位。积极推进5G网络规模化部署,持续扩大城市、公路沿线、垂直行业应用场景5G网络覆盖。

  2.持续完善高速宽带网络。推进“全光网河南”全面升级,构建覆盖全省的高速光纤宽带网。完善4G(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网络,建设满足物联网应用需求的NB—IoT(窄带物联网)网络。加快推进工业互联网和广电骨干网的IPv6(互联网协议第六版)升级改造,积极推动网络、应用、终端等向IPv6演进升级。

  3.统筹物联感知体系建设。按照“统筹集约、适度超前、利旧建新”原则,统筹规划布局城市和重要行业、领域的感知基础设施,加快在桥梁建筑、地下管廊、交通设施、公共空间等重点部位规模部署各类传感器,促进物联网技术深度应用,构建城市“神经网络”。

  (二)推进城市治理精细化。

  1.发展智慧交通。建设全面覆盖、泛在互联的交通基础设施体系、运载装备运行状态感知体系和智慧交通服务体系,聚焦城市交通拥堵、停车难等问题,开展实时路况、公交、地铁、铁路、航班、长途客运、停车场等数据获取和挖掘分析,推动“5G+北斗卫星”高精度定位应用,为社会公众提供预防拥堵、优化路径等出行服务。推进“5G+智慧公交”建设,探索车路协同一体化交通模式。

  2.发展智慧城管。推动跨部门数据汇集和联通,构建“一个平台调度、一套流程处置”的数字化城市管理体系,全面覆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卫、便民惠民服务等领域,在线打通执法、调度和服务全流程,支撑城市管理决策科学化、治理精准化和服务高效化。

  3.发展智慧安防。加快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整合应用,构建覆盖全时空、智能化的科技防控网络,提升治安防控、侦查破案、社会管理、服务群众等能力。进一步完善应急指挥信息体系,深化安全生产、公共卫生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等领域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提升突发事件在线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推进民生服务便利化。

  1.发展智慧医疗。加快远程医疗系统整合,基于5G网络建设全省统一的远程医疗应用系统。推动5G在移动急救、远程会诊、远程护理等场景的示范应用。积极发展“互联网+医疗”,鼓励医疗机构发展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新模式。建立全民社会保障信息服务体系,加快实现多险种跨地区转移接续、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等功能,提供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

  2.发展智慧教育。实施教育信息化示范引领工程,加快智慧(数字)校园建设,构建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个性化的教育体系。鼓励发展慕课、数字图书馆等,依托5G网络开展远程协同教学、虚拟操作培训,推动智慧教育在全息远程互动教学等领域应用,开展5G体验式教学,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3.发展智慧金融。加快区块链等数字技术集成创新,推动互联网企业与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开展跨界融合,发展无人银行、5G智能银行、智慧支付等新模式新业态。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完善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功能。

  4.发展智慧旅游。加强智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一批智慧旅游景区、酒店、旅行社,培育一批“互联网+旅游”创新示范基地。整合旅游数据资源,完善集共享、发布、营销、调度、指挥、决策于一体的智慧旅游应用,为游客提供安全、精准的“吃、住、行、游、购、娱”信息服务。应用“5G+VR/AR+4K/8K”技术,打造新型文化旅游在线应用场景。

  (四)推进生态宜居可持续化。

  1.实施智慧生态环境监控。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推动地理空间数据整合与应用,实现对大气、水、噪声、辐射、土壤等环境要素的监控预警。推行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全面提升企业能效水平。应用智能节水管控、城市扬尘污染源监测与视频管控、机动车尾气排放管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等系统,提高生态环境监测能力。

  2.打造一体化智慧社区。加快建设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智慧社区服务体系,推动社区服务和管理功能综合集成。推动标准化、规范化智慧小区建设,开展小区智能安防、流动人员管理、停车服务、邮件快件存放等智慧化应用。

  (五)推进产业发展数字化。

  1.加快发展智能制造。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积极开展5G在装备制造等领域的试点示范,建设具有行业先进水平的智能工厂、智能车间。加强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引进和培育,鼓励制造业龙头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建设“5G+工业互联网”行业平台。加快推动企业“上云”,引导企业将基础设施、业务系统、设备产品向云端迁移。积极发展服务型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制造等新模式新业态。

  2.推进智慧园区建设。全面提升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智慧岛建设水平和引领能力,加快推进郑开科创走廊和省级大数据产业园提质发展,集聚各类数据资源要素,使之成为高端人才集聚地、创新应用中心和产业发展高地。加快产业集聚区、现代服务业专业园区智能化升级,推动产业集聚区智能化示范园区建设由试点示范向全面推广拓展,实现基础设施网络化、开发管理信息化、功能服务精细化和产业发展智能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省促进数字经济发展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统筹推动下,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制定完善具体措施,加强督促协调和服务指导,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相关政策落实到位。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要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和推进措施,扎实做好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相关工作。

  (二)完善政策标准。省市场监管局要会同网信、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加快建立我省新型智慧城市标准体系,鼓励企业、行业协会、技术单位等积极参与或承担新型智慧城市标准、规则的制定或修订工作。建立完善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开展评价。

  (三)强化要素保障。创新投融资模式,推动设立新型智慧城市发展基金,探索推行“政府买服务、企业做运营”的市场运营机制,鼓励企业通过EPC(工程总承包)、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参与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与运营。发挥各级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支持新型智慧城市示范工程和重大项目实施、关键技术研发、人才培养等。鼓励高等院校建立新型智慧城市人才实训基地,培育多层次、复合型、实用性人才。

  (四)开展试点示范。从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入手,选择综合条件较好的中心城市、城市新区或重点领域开展先行先试,探索新型智慧城市发展路径、管理方式、推进模式和保障机制。对工作推进快、成效好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优先推荐申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认定一批省级智慧城市试点。

  (五)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加强智慧城市网络安全规划、建设、使用,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提高网络安全保护能力。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提升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防御能力和管理水平。落实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制度,规范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采集、使用、管理。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7月10日